遭有毒塑化劑牽連的食品還在繼續擴大,除了許多知名的大廠、國營公司,連經過衛生署認證的優良藥品製造(GMP)廠也有有四家淪陷!
無論藥品或食品,「品質從源頭控制」的基本觀念和做法是一致的,也就是原料都要經過驗證,合格之後才可用於製造。台中夜店大火,消防局至少拿得出歷次查察合格的紀錄。有毒起雲劑事件,主管官署有平時督導的紀錄嗎?出事廠商拿得出品管報告嗎?
或許有些意想不到的毒物並沒列在例行的品管項目中,資淺的檢驗員不容易查出非法添加物,也有可能,但是這些GMP廠連去了解一下進用原料的成分、規格都沒做到。
對於淪陷的GMP藥廠,負責監督的衛生署官員(見圖)大言不慚,竟然說:製藥工廠的食品、藥品是分開製造,所以問題食品不會汙染藥品生產線。她去查證過嗎?打個比喻:某家餐館做中餐的時候菜是從來都不洗,上完廁所也不洗手,他做西餐的時候就會洗菜、洗手?主管官員是真不知,還是假迷糊,怪不得會出這種震驚國際的醜聞!
目前官署、立法院…正忙於跨部會會議、修法,將塑化劑列為第二類毒物、食品添加物廠強制GMP、為民眾免費代驗…緩不濟急,也非治本之道。許多國內工廠為節省開銷、追求利潤,GMP作業幾乎流於形式。正確的做法應當是檢討如何嚴格要求工廠落實GMP制度,經過認證的工廠如果確實做到GMP,今日就不會發生這荒唐事,也能防範未來出現。2007年巴拿馬直接使用中國大陸產的甘油製造感冒糖漿,導致三百六十多人死亡,因為甘油中攙了工業防凍劑,台灣這起攙毒起雲劑正是相同事件的翻版。我們是已開發國家,有了GMP認證而不落實,國際形象和民眾健康雙重損失,和落後國家何異?
目前只收押兩家攙毒起雲劑工廠的負責人,食品廠商貪圖暴利、違反GMP的罰則非常清楚,難道這次又是矇混帶過?甚至應允他「國賠」?失職的官員難道真不知事起之因,繼續瞎忙?受害老百姓永遠只能慨嘆刑不上大夫、大廠?
1. 有毒塑化劑揭穿了GMP假象 責政府監督不力更應責成廠商擔起應負之責 有毒塑化劑(I) 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
2. 終止塑化毒 開罰沒驗證5類商品 2011-05-30 中國時報
3. 食衛法提修正 食品添毒物要負刑責 【聯合報】2011.05.30 03:23
4. 塑化劑 擬列二類毒物【聯合報】2011.05.30 03:23 am
5. 宏星乳酸菌染毒 「九億兆」回收 【聯合報】 2011.05.30
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
有毒起雲劑後遺症:違法廠商叫屈要國賠 失職官員盲人瞎馬 受害百姓...慘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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