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五十年來一直到現在,最常讓新藥撤回的單一原因,就是藥物所致肝損傷(drug-induced liver injury, DILI),例如iproniazid、ticrynafen、benoxaprofen、bromfenac、troglitazone、nefazodone,在核准上市後發現有肝毒性的,如isoniazid、labetalol、trovafloxacin、tolcapone和felbamate (Temple 2001),他們的用途也受到限制;有的藥是在歐洲使用的經驗中顯示出肝毒性,因而不能通過美國FDA的核准,像ibufenac、perhexiline、alpidem,還有些在美國不能通過審核的,是因為在上市前發現會造成嚴重的DILI,如dilevalol、tasosartan、ximelagatran。大多數嚴重的肝毒性主要是造成肝細胞損傷,這由受傷的肝細胞分泌出轉氨酶酵素(AT)即可得知,不需要肝膽阻塞或肝內膽汁鬱積很突出的證據,另外有多種其他損傷的樣式,有許多藥物造成膽汁鬱積,但是一般來說在停藥以後這個情況是可逆的,這種傷害是不太可能導致死亡或肝移植,但也有例外。
藥物經由許多不同的機制引起肝損傷,這些傷害和所有已知的肝臟疾病幾乎類似,而且沒有特徵,即使肝組織檢查也不能斷定出DILI。因此,當懷疑可能是DILI時,有必要收集更多的臨床和實驗室數據來鑑別其成因。
只有最顯著肝毒物才可預期在一般有1000到3000個受試者的NDA中看到嚴重的DILI。顯著的肝毒物(例如四氯化碳、氯仿、二氯甲烷)劑量夠大時對任何人都是有毒的,如果藥物會造成這種可預期而且和劑量相關的損傷,通常在臨床前試驗就會發現並被淘汰。較難發現的是毒性無法預測、或大多數人對劑量的耐受性良好、沒有明確的劑量相關的情況,而且這種毒性似乎取決於個人尚未被發現的易感性。大多數因為肝毒性而從市場撤回的藥品,其所導致死亡或肝臟移植的機率是在小於萬分之一的範圍內,因此,在這狀況下,即使有幾千個受試者,如此單一案例很少能被發現。嚴重的DILI案例很少在顯著肝毒性藥物的開發過程中看到。
在藥物開發中最常見的是血清轉氨酶略微上升,通常沒有任何症狀,問題在於能夠造成嚴重DILI的藥物和一些比較不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藥例如阿司匹林、tacrine、肝素、羥基甲基輔酶A還原酶抑製劑(statin類)同樣產生這些類型的信號。因此在新藥開發過程中需要有能夠區分可能會導致嚴重DILI的規範。
Guidance for Industry: Drug-Induced Liver Injury: Premarketing Clinical Evaluation
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
新藥臨床肝毒性評估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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